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现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完善权责清单
我分局严格按照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所公示权责清单开展业务工作,2024版权力清单共227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83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5项。因我分局目前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和其他的备案权。现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所报市司法局的执法事项为211项,其中行政处罚183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14项。
(二)强化涉企发展法治保障
1.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和系统要求,2024年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共完成33家。同时,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1个随机抽查数据库,共计248个排污单位(其中一般排污单位213家、重点排污单位家数28家、特殊监管对象7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实施了差异化监管策略,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2.2024年来,凯里分局牵头联合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开展3次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统筹安排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3.采取普法宣传、严格执法、技术支持与指导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等多措并举方式,加强辖区企业监管。畅通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企业权益,2024年来处理信访投诉60余起,全部按时办结。4.定期召开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席会,2024年以来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1起。5.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要求,完成中期自评报告。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方面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凯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的通知》,我分局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政策法规科为合法性审核机构。有2名法制审核人员,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2024年完成《凯里市中心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区划定方案》和《凯里市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的法制审查,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送审率、备案审查报备率 100%。完成2000年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类10件,失效类2件,修订类1件,上报司法部门。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一)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重大环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集审议工作制度》,成立了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市行政处罚案件审查领导小组,明确法制审核人员,根据法制审核工作需要,对2024年15个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程序报送州局开展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共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会21次,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查。
(二)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
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聘请法律顾问团队服务全州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以来凯里分局提交合同协议和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65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监督途径等行政执法方面信息,制定有《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等裁量依据。二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未存在超越权限开展执法情况。未涉及查封、扣押等案件办理,2024年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件。三是制定2024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四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等文件要求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罚教结合,2024年以来,因积极整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处罚4家,从轻减免金额76万元;因积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从轻处罚2家,涉及从轻减免金额60万元,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进行生态修复121余亩土地。努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行政执法证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执法证管理,确保依法取证、亮证执法、程序合法。完善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台账,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人员环境执法资格证件信息,完成42人执法人员换证工作。2024年以来组织新进人员2人参加省级执法资格证学习培训;组织2人参加全州执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全队执法人员参加贵州省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网络培训暨知识竞赛活动;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开展专项学习和利用工作例会,组织集中学习十余次,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无违规持证人员,执法人员无合同工和临时工,没有因执法人员主体不合法引发纠纷造成社会影响的现象。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新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我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开权责清单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推动事后公示,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公示的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决定全覆盖开展法制审查;三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2024年4月1日印发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州局印发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分局结合实际印发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要求了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一是扎实推进“利剑”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印发《凯里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利剑”专项行动,2024年来,出动执法人员938人次,检查企业469家次,累计立案处罚15件,罚款金额130.8万元,涉刑移送公安机关侦办1件。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要求开展2024年四个季度双随机工作,共计抽取企业313家,其中重点监管排污单位57家,特殊监管排污单位15家,一般监管排污单位241家,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下达环境执法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依法处置能力方面
根据行业管理、上级部门及凯里市应急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分局完成了重污染天气事件、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饮用水环境突发事件和土壤环境突发事件5个事件类别的应急预案编制,已全部落实完成。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全文,2024年以来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依法进行答复,行政复议机关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未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依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进行规范裁量。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后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决定、“双随机”抽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分局内部所有案件全覆盖开展评查工作,2024年参加,州级案件评查20件,省级案件评查6件。对于案件评查和省级稽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形成报告上报。
八、加强技术保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方面
一是执法人员执法活动均使用贵州省移动执法笔录开展。2024年已上传执法笔录363条。二是2024年以来完成全部15件处罚案件录入全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填报系统,完成2022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录入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平台。
九、加强组织保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强化领导干部意识分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纳入2024年度党组和全体干部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2024年以来,已召开党组学习会7次;
(二)深入开展法治普法工作一是制定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的普法责任,深入学校、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工作若干,利用“4·22”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契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结合设施开放在凯里市辖区企业建设法治宣传基地,已成功开展宣传活动1次。
十、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虽制定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但学习还不够深入,缺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资料的学习和领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还需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过多的停留在理论层面,还需强化学以致用。三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受人员数量、专业素质的影响,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领域执法难以实现全覆盖。四是行政执法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由于机构改革,分局作为州局的派出机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需要上报州局审查后按程序办理,同时,由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明确了案件办理时限,导致案件办理存在超期风险。
十一、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强化学以致用,利用理论原理指导工作实际。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按省州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聘请法律顾问、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筑牢执法基础。三是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与州级部门沟通,理顺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高效、高质。
下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黔东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凯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各项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 执法为民、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统筹协调的原则,明确目标,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效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