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1 | 凯综行执罚决字〔2022〕第1号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 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5年在马坡井公交公司原场站新建砖瓦结构2层建筑物1栋,作为项目部使用,并将该建筑物一部分用于经营餐饮 | 贵州广颢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自行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其他 | 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 | 凯综行执罚决字〔2022〕第2号 | 出租塔吊行为未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塔吊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案 | 当事人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9月30日首次出租建筑起重机械(塔吊)之前,未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也未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 黔东南州渝能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罚款10000.00元,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 罚款 | 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