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凯里市委政法委是市委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部署,推进平安凯里、法治凯里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职能化建设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4)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政法委提出建议。(6)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全市政法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全市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8)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9)指导推动全市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政法干部队伍实际,适时提出对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调整的意见建议。参与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等工作。代管凯里市法学会。(10)承担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11)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12)承办市委和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省委政法委、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情况:市委政法委下设行政科室有:办公室、政工科、维稳科、综治科、国安科、执法监督科、宣教科、铁路护路办和三个下属事业单位市社会风险防控中心、市见义勇为服务中心、市法学会。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 1109.9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80.53万元,增长16.26 %。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开支支付增多,还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支和年底的全省诉源治理观摩会召开产生相应的开支。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2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1.07 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10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51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 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09.9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80.53万元,增长16.26%。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开支支付增多,还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支和年底的全省诉源治理观摩会召开产生相应的开支。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6.47万元,增长 23.16%。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开支支付增多,还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支和年底的全省诉源治理观摩会召开产生相应的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946.9万元,占85.50%;公安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84.59万元,占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29.28万元,占2.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44.33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2.41万元,占0.2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9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禁毒经费和扫黑除恶经费和见义勇为经费尚未全部支付,资金年底被收回。
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当年预算为878.51万元,支出决算为946.9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开支支付增多,还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支和年底的全省诉源治理观摩会召开产生相应的开支。
(2)公安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当年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禁毒经费和扫黑除恶经费在年底尚未全部支付出去,跨年之后被收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37.43万元,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有人员调出,人员变少。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20.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1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我市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劝返解救工作,向市财政申请20万元开展,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扶贫科目(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书记补贴由市委组织部预算下拨,市委政法委没有预算数。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29.5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7.43万元、津贴补贴110.77万元、奖金5.17万元,绩效工资7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1万元、住房公积金41.74万元、医疗费132.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7万元、退休费34.26万元、抚恤金22.76万元、生活补助21.32万元、救济费5万元、医疗费补助0.1万元、奖励金0.07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03万元;公用经费27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36万元、印刷费79.70万元、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25万元、邮电费9.37万元、差旅费2.08万元、维修(护)费3.04万元、租赁费0.15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专用材料费12.45万元、劳务费16.43万元、委托业务费26.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7.85万元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 2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实际比预算数小。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6万元,比上年增加19.26万元,增长403.79 %,增加原因是:2021年11月新购公务用车红旗17.85万元和支付以前年度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 %,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4.38 %,比上年增加18.08万元,增长397.37 %,增加原因是:2021年11月新购公务用车红旗17.85万元和支付以前年度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6 %,比上年增加1.18万元,增长553.85%,增加原因是:202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迎接贵阳市督导组、毕节市督导组、黔东南州督导组和雷山县督导组等来交叉检查,产生费用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23 万元,支出决算24.16 万元,完成预算的105.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17.85 万元,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和车辆通过高速过路费共计6.31万元等。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1.44 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具体是:202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迎接贵阳市督导组、毕节市督导组、黔东南州督导组和雷山县督导组等来交叉检查,产生费用1.44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44 万元,主要是202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迎接贵阳市督导组、毕节市督导组、黔东南州督导组和雷山县督导组等来交叉检查。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凯里市委政法委无该项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委政法委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 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4、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整体支出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3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对预算新增项目做好事前规划,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和各环节的对接,纳入年初预算;二对单位预算项目的批复,结合财政资金安排,避免调整过大,增强预算数与决算数年度间的衔接性。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