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平安凯里、法治凯里建设,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我市调解员专业化水平,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员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员专家库成员的职责任务
(一)技能指导。对全市调解组织开展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进行业务指导。
(二)理论研究。开展调解理论研究,积极探讨调解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时总结开展调解的新方法新经验。
(三)咨询服务。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或人民调解组织的需求,开展调解咨询服务,宣传人民调解知识,解答群众疑惑,为调解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心理服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疏导、心理帮扶,进行心理减压,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传授技能。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传授调解业务技能。
(六)参与调解。通过受邀或主动参与等形式积极参加调解活动。受邀调解需严格遵守《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可以到场参与,也可以提供经本人签字的书面调解意见或建议,不得参与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调解活动。
二、选任对象
专家库由调解技巧高、调解经验丰富、具有相关行业、专业领域以及法学、心理学等知识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优秀人民调解员、律师、退休政法干警等组成。为本辖区、领域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培训。注重吸纳被选举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民调解员加入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优先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并作为评优树先活动的重点推荐对象。
三、选任条件
调解员专家库成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的调解员基本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
(二)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热心调解工作。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特别优秀的放宽到70岁,身体健康。
(四)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年以上,专业知识深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年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选任程序
(一)申报
调解员专家库成员一般通过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途径产生。
1.个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自行向凯里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基本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从事调解工作时间、调委会职务、擅长调解纠纷类型、工作简历、所获荣誉等),并填写统一设计印制的凯里市矛盾纠纷调解员专家库成员自荐表(样式见附件1),经审查合格后,加入专家库。
2.单位推荐。各镇(街道)、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民政、教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纠纷排查调解处理等制度,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各推荐2名以上热心调解工作的优秀人员待选入库。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共同做好化解纠纷工作,各推荐1名热心调解优秀人员待选入库,并填写统一设计印制的凯里市矛盾纠纷调解员专家库成员推荐表(样式见附件2),经审查合格后,加入专家库。
3.申报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94013202@qq.com。单位推荐还需报送纸质版材料到凯里市司法局204办公室。
4.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5日。
(二)审核确定
申报工作完成后,由市司法局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工作需要、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发文确定专家库人员,并颁发聘书。
五、建立调解员专家库管理制度
(一)备案管理制度。将专家库成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从事调解工作时间、调委会职务、擅长调解纠纷类型、工作简历、奖励荣誉、发表文章、宣传报道、执业诚信状况等信息建立档案和名录。专家库成员相关信息应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广泛公示,或通过在调委会、调解室公开调解员名册、简要信息上墙等方式予以公示。
(二)动态管理制度。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入选专家库的调解员,发放聘书,聘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因退休、疾病等原因造成丧失履职能力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吸收新成员加入,保证专家库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的稳定和提升。专家库成员在聘任期内请辞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聘任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专家库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除聘任,并记入信息档案:
1.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
2.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和完成专家库成员任务;
3.在调解活动中故意误导当事人;
4.因调解不力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或激化矛盾纠纷等;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调解专家的情形。
(三)专业管理制度。立足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际,将专家库成员按照不同领域划分专业,组成专业小组分类管理,组织开展理论研讨、宣传咨询和调解活动。
(四)考核奖惩制度。凯里市司法局每年对专家库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征求市委政法委意见,作为续聘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能总结提炼调解工作经验,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用或获得县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并予以推广的,将在平安建设等工作评优评先中优先予以推荐。专家库成员需及时报告重大咨询和调解活动情况,并于每年1月份将上年度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凯里市司法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凯里市矛盾纠纷调解员专家库是我市着眼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建设高层次调解队伍人才储备的发展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市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调解人才的推荐工作,积极响应,认真参与,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组织保障。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泛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单位优秀调解人才的实际情况,并按照类别及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认真做好调解人才推荐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入库人员的质量。市司法局将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工作所需经费,在人民调解经费中列支,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按规定对专家库成员调解成功的案件发放案件补贴。
(三)发挥实效。市司法局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员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指派专家库成员参与培训、理论研讨、解答咨询和调处纠纷等工作,督促专家库成员全面履行职责,为专家库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委政法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围,会同市司法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协调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
联系咨询电话:0855-8652910
联系人:凯里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中共凯里市委政法委员会
凯里市司法局
2024年1月30日